上海市闵行区七宝第二中学(北校区)2024年招生简章
上海市航华第二中学创办于2003年7月,是受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管辖的公办初中。校园占地27亩,建筑面积9400平方米,现代化的教学区、科技实验区、运动区、办公区与生活区提供了全面完善的办学条件。作为新型城市学校,航华二中已经成为全国百所新课程实验基地学校,已经被评为闵行区绿化先进单位和安全合格单位。 2020年7月,航华二中与七宝二中合并,成立七宝二中北校区,实现了教育资源整合。
根据上海市教委公布《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秉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稳妥推进我校2024年初中六年级新生的入学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招生计划与安排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第二中学2024年六年级招生计划拟招22个班级,南校区8个班级,北校区14个班级。
南校区招生及统筹方案
依据《关于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优先”的原则,按照适龄入学学生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具体安排如下:
第1类 本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学生。当对口入学学生人数不超过南校区学额时,南校区全部接纳;当对口入学学生人数超过学额时,按照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安排至北校区。对于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学区居住地的学生、以及本学区户籍配住廉租房的学生,在安排“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适龄学生入学后,参照本类执行。
第2类 本市非本学区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学生,在安排完成第1类适龄学生入学后,此类学生入学人数不超过南校区剩余学额时,南校区全部接纳;当入学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此类学生全部安排至北校区。
第3类 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同住适龄学生在安排完成第2类适龄学生入学后,当此类学生人数不超过南校区剩余学额时,南校区全部接纳;当入学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此类学生全部安排至北校区。
第4类 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及适龄学生符合教委关于疫情期间招生入学相关条件,在安排完成第3类适龄学生入学后,此类学生人数不超过南校区剩余学额时,南校区全部接纳;当入学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此类学生全部安排至北校区。
北校区招生及统筹方案
北校区学区范围学生及未安排在南校区的学生安排在北校区就读。
重要说明
1. 若适龄学生在南校区学区范围内变更过户籍,则可按照最初的迁户时间作为依据。若适龄学生曾经迁出南校区学区范围后又迁回本学区,则按其最终迁入学区的时间为准。
2. 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可查阅闵行教育网“招生考试”栏公告信息(网址:http://www.mhedu.sh.cn/)。
3.参加民办学校摇号未被录取的适龄学生,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根据上述方法依次按类接收。
4. 南校区学生名单最终确定后,学校后续将在指定时间内,安排家长自愿报名对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此通告最终解释权归七宝二中七宝二中招生咨询热线:64781071
南校区地址:民主路26号
北校区地址:航新路75号
根据上海市教委公布《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秉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稳妥推进我校2024年初中六年级新生的入学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招生计划与安排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第二中学2024年六年级招生计划拟招22个班级,南校区8个班级,北校区14个班级。
南校区招生及统筹方案
依据《关于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优先”的原则,按照适龄入学学生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具体安排如下:
第1类 本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学生。当对口入学学生人数不超过南校区学额时,南校区全部接纳;当对口入学学生人数超过学额时,按照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安排至北校区。对于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学区居住地的学生、以及本学区户籍配住廉租房的学生,在安排“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适龄学生入学后,参照本类执行。
第2类 本市非本学区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学生,在安排完成第1类适龄学生入学后,此类学生入学人数不超过南校区剩余学额时,南校区全部接纳;当入学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此类学生全部安排至北校区。
第3类 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同住适龄学生在安排完成第2类适龄学生入学后,当此类学生人数不超过南校区剩余学额时,南校区全部接纳;当入学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此类学生全部安排至北校区。
第4类 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及适龄学生符合教委关于疫情期间招生入学相关条件,在安排完成第3类适龄学生入学后,此类学生人数不超过南校区剩余学额时,南校区全部接纳;当入学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此类学生全部安排至北校区。
北校区招生及统筹方案
北校区学区范围学生及未安排在南校区的学生安排在北校区就读。
重要说明
1. 若适龄学生在南校区学区范围内变更过户籍,则可按照最初的迁户时间作为依据。若适龄学生曾经迁出南校区学区范围后又迁回本学区,则按其最终迁入学区的时间为准。
2. 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可查阅闵行教育网“招生考试”栏公告信息(网址:http://www.mhedu.sh.cn/)。
3.参加民办学校摇号未被录取的适龄学生,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根据上述方法依次按类接收。
4. 南校区学生名单最终确定后,学校后续将在指定时间内,安排家长自愿报名对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此通告最终解释权归七宝二中七宝二中招生咨询热线:64781071
南校区地址:民主路26号
北校区地址:航新路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