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音乐学院附属黄浦比乐中学招收区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工作方案
一、学校(项目)介绍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黄浦比乐中学作为艺术特色学校,秉持“比优乐学,自主发展”的办学理念,一贯重视艺术教育。学校于2022年被认定为上海市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学校,根据艺术“一条龙”项目的布局建设的任务要求,学校艺术布局项目为音乐工程。为培养“自觉主动,乐群向上”的时代新人,学校联合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工程系优质教学资源共同推进相关课程、实践基地、比赛活动和科研项目的建设,为音乐科技感兴趣的高中学生提供一条艺术与科技结合的创新发展之路。
1、项目特色: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工程系将根据音乐设计与音乐科技的学科特点设置基础课、专业课和其他课程。具体包括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的基础课程,作曲、计算机音乐创编、制作实践的专业课程,专业工作坊以及讲座、职业发展以及专业咨询的职涯课程。
2、优质师资:所有课程均由上海音乐学院教师或研究生授课,学生在高中即可亲身感受大学教师的专业魅力。
二、招生项目
音乐工程
音乐工程类包括:音乐设计与制作、录音艺术、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音乐治疗、艺术与科技、音乐与传媒等专业。
三、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15人
四、评价方式
本次招收艺术骨干学生资格认定统一在“2024年黄浦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区级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平台”进行线上报名、经区级资格审查认定后,按照我校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专业技能评价。
五、招生考评组名单
领导小组:罗立新、钟 斌、蒋新莲
工作小组:王佳臻、金 燕
专家小组:周 琳、叶一舟、俞文婷
监察小组:王 竻、孙永奕
六、报名条件
具有2024年黄浦区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一)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各分团队优秀团员,思想品德优良,连续团龄2年以上,团籍档案完整,在团队和就读学校艺术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经全体团员民主推荐和团测试,当年度被评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各分团队优秀团员。
(二)本区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区级艺术骨干学生,思想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市、区、学校学生艺术团队活动,成绩突出。
1.初中阶段参加国家教育部批准组织、市教委和区教育局确认的全国艺术类展演和比赛,获个人、团体前六名或一、二等奖;市级艺术类展演和比赛,获个人、团体前三名或一等奖;本区艺术类展演和比赛,获个人、团体第一名或一等奖。
2. 经黄浦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以下简称“区艺术活动中心”)组织项目专家组测试认定确有很大发展潜力的艺术后备人才。
七、招生录取办法
经测试获得区级艺术骨干学生相关资格认定的学生,可填报1个志愿,一旦签字确认,不得更改或放弃。
1、资格确认
5月5日(周日)9:00开始,学校对获得2024年黄浦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资格认定通过的学生(包括回黄浦升学的学生),按照我校规定的要求进行现场专业技能评价,全程录像,过程中不进行文化类考试。
5月6日(星期一)至5月10日(星期五),资格确认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上音比乐中学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对《2024年黄浦区高中阶段学校拟招收区级艺术骨干学生汇总表》和《2024年黄浦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区级艺术骨干学生推荐表》审核确认汇总相关材料。
2、录取工作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结束后,根据艺术骨干学生所填志愿,其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当年度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50分及以上方予录取。
八、资格确认测试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
(一)资格确认测试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5月5日(周日)8:30
报到地点:上音比乐中学实验楼1楼多功能教室
测试时请带好:
1、电子学生证(或其它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2、初三年级学生成长手册。
3、艺术考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演奏乐器(除钢琴外)。
请考生当天必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准时报到,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二)测试专项要求:
1、有一定音乐基础,对音乐创作有浓厚的兴趣。
2、有良好的乐理基础,熟悉五线谱,了解音符、节拍等基本音乐要素。
3、具备一定的乐器演奏能力(打击乐除外)。
(三)测试项目内容:
1、乐器演奏:
(1)键盘类乐器(现场只提供钢琴,若是电子琴请自备):在3分钟以内,演奏能反映本人实际水平的乐曲一首,难度不低于车尔尼《钢琴流畅练习曲》(作品849)水平,或不低于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五级水平。
(2)其它乐器演奏(乐器请自备):在3分钟以内,演奏能反映本人实际水平的乐曲一首,难度不低于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五级水平。
2、基础乐理测试:
测试形式为笔试,请自备相关文具。主要考察音符、休止符、时值、小节线、拍号、谱号、临时变化音记号、附点、延音线等基本乐理常识。
3、自我介绍
从基本综合素养、专业技能、艺术实践经历等方面展开,内容时间不超过5分钟。
九、监督与保障
(一)学校成立监察小组,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二)招收过程接受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四)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区级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实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未经公示的艺术骨干学生,学校不予录取。
十、学校地址
肇周路420号(近徐家汇路)
公交:轨道交通8号线、9号线、13号线、公共18、23、43、218、730、781、985、932等均可到达。
十一、监督电话
区级监督电话:63514670-7711
联系人:邵老师、王老师(周一至周五 9: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