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青秀城幼儿园2024小班招生简章
上海市宝山区青秀城幼儿园创办于2018年9月,是一所宝山区公办二级园。地址:苏家浜路328号。幼儿园以“发现自己,让成长有无限可能”为办园理念,践行“体验真善美、点亮中国心”课程理念以培养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招 生 计 划
1预计招生
招收5个小班,预计招生人数为125名幼儿。
2招生对象
2024年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
收 费 标 准
1保育教育费保育教育费:175元/月
2其他各类费用其他各类费用:(伙食费、点心费、代办服务性收费等)项目和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具体以开学9月“幼儿园收费公示”为准。
招 生 方 式
信息登记
2024年4月22日—4月29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实名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实名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进入“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网上报名
2024年5月9日— 5月22日,已完成信息登记的适龄幼儿监护人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专栏,选择“各区报名”版块,点击“宝山区”进行网上报名。
招 生 地 段
宝顾佳苑
中铁建青秀苑东区
中铁建青秀苑西区
金地云锦苑
信达泰禾雅苑
映月佳苑
录 取 条 件
按顺序分批录取幼儿,直至各园招生计划数满额
1本市户籍区域内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2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区域内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3本区购房的外省市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区域内房屋产权证明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的,凭招生区域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按居住地入园;本市户籍区域内廉租房、社区公共户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须持有相关证明,承租人须是幼儿父母一方。
5本区租房的外省市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招生区域内公租房相关证明且持有120积分通知书;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且有120积分通知书;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及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6香港、台湾、澳门适龄幼儿幼儿须持有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7外籍适龄幼儿幼儿须持有效签证的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录 取 通 知
7月5日前分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咨询电话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56170325
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56179779*8004或66592019
招 生 计 划
1预计招生
招收5个小班,预计招生人数为125名幼儿。
2招生对象
2024年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
收 费 标 准
1保育教育费保育教育费:175元/月
2其他各类费用其他各类费用:(伙食费、点心费、代办服务性收费等)项目和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具体以开学9月“幼儿园收费公示”为准。
招 生 方 式
信息登记
2024年4月22日—4月29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实名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实名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进入“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网上报名
2024年5月9日— 5月22日,已完成信息登记的适龄幼儿监护人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专栏,选择“各区报名”版块,点击“宝山区”进行网上报名。
招 生 地 段
宝顾佳苑
中铁建青秀苑东区
中铁建青秀苑西区
金地云锦苑
信达泰禾雅苑
映月佳苑
录 取 条 件
按顺序分批录取幼儿,直至各园招生计划数满额
1本市户籍区域内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2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区域内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3本区购房的外省市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区域内房屋产权证明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的,凭招生区域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按居住地入园;本市户籍区域内廉租房、社区公共户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须持有相关证明,承租人须是幼儿父母一方。
5本区租房的外省市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招生区域内公租房相关证明且持有120积分通知书;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且有120积分通知书;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及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6香港、台湾、澳门适龄幼儿幼儿须持有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7外籍适龄幼儿幼儿须持有效签证的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录 取 通 知
7月5日前分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咨询电话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56170325
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56179779*8004或665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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