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浦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操作细则

3.0 六哥 2025-04-06 94 0 1.85MB 16 页 3升学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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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浦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学操作细则
根据市教委及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4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
要求,制订本操作细则。
招生入学对象
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8月31
出生,年满 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
学的,可向浦东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招考中心”)
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
向招考中心提出入学申请。
初中阶段招生入学对象为:小学五年级在读学生。
公办学校招生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招生地段及适龄儿童
(少年)入学条件安排入学。
(一)入学条件及安排方式
1.本区户籍“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户主须为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
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儿童(少年)本人为
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
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适龄儿
童(少年)本区户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对口入学。户籍迁入日期、产证
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 2024 年4月28 日。
2024 年,本区继续在部分学校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
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的政策(以下简称
“五年一孩”政策)。各相关学校要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加强
入学新生信息比对。部分学校对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设定入户时
限要求。
如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内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数超过招生计划
数,由招考中心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等排序安排
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详见学校后续发布的招生告示)。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儿童(少
年):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
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
“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儿童(少年)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
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 2024 年4月28
日。
3.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其父母一方期内
市居住证,且达标准:居住地有相应房产证,房屋产权人
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
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
(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入学,产证上的
登记日期截止为 2024 年 4 月 28 日。居住地相应房产证的,根据实
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
4.迁户子:因迁原因,户籍未迁至安地的,或居住的安
房产办理产证的,如迁安配套学校具备招生条件,可
凭动协议书地址就近安排入学。租赁房屋居住的,统筹安
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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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哥 分类:政策解读 价格:3升学币 属性:16 页 大小:1.85MB 格式:PDF 时间:202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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